深圳湾(上海)创新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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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KZZ180270250

项目名称

深圳湾(上海)创新中心公开招租

招租人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项目编号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

面积(㎡)

招租底价

㎡/月

出租物业经营业态限定

出租年限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标

保证金

GKZZ180270250

深圳湾(上海)创新中心

528㎡

120元

办公

3年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标人获得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有效认定的孵化机构资质(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选的竞标人承诺中选后签署附件包括物业租赁合同、合作协议、承租物业用途说明、客户承诺书,完全接受附件条款且不做更改。

人民币

10万元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 7 月23 日

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3 日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置

上海市徐汇区余庆路146弄11号

出租资产用途

办公

出租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精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转租

否。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竞标文件有效期

90

租金的递增幅度

房屋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

免租期

合同到期前的30天。

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第一月租金在合同签订前付清,从第二月起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逾期交费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执行;

招租方式

现场公开竞标

参加现场公开竞标的条件

购买了招租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须知

招租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8年 7 月23 日到 2018年 8 月3 日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章春苹、张艺龄;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690731298@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标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标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竞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公开竞标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详见竞标文件第六章。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2018年 8 月3 日17:00前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履约条件

详见竞标文件第二章

报名前须知

竞标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www.sztc.com   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客服后台工作人员审核,联系电话:400-616-6620

现场竞标须知

现场竞标条件

1)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标邀请书》

2) 于竞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标(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4)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标承诺书》

现场竞标开始时间

详见《竞标邀请书》

现场竞标开始地点

详见《竞标邀请书》

参与现场竞标须携带资料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标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竞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详见项目简介表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3 日17:00前

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缴纳租赁期最后3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

招租人

联系人

章以迪

联系方式

13005199188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章春苹、张艺龄

联系方式

0755-83703961/13662563356、22215284

收款单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

11002982389701

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