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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帮助园区企业了解国家、省、市、区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稳增长的各项助企政策,服务园区企业,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专业运营部门梳理了近期助企发展政策的相关要点,特此以“划重点”的方式与广大园区伙伴分享!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经济保民生稳发展的实施方案》(深金监发〔2022〕22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深南府〔2022〕8号)等助企政策:
一、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贷款提供担保。实施延期的贷款涉及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给予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积极开展银政担保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市融资担保基金2022年度再担保业务规模达到100亿元。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引用自《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经济保民生稳发展的实施方案》(深金监发〔2022〕22号)第二条第8点
对南山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2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以发放贷款时间为准),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含展期)的,按实际支付利息最高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
引用自《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深南府〔2022〕8号)第三条第8点
对南山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零售、体育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在2022年2月16日至4月30日,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按实际支付担保费用最高5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
引用自《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深南府〔2022〕8号)第二条第9点
区属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南山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2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新增的担保业务给予优惠的担保费率,贷款金额500万(含)以下的费率调整为0.3%/年,担保金额500万以上的费率调整为0.5%/年。
引用自《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的通知》(深南府〔2022〕8号)第三条第10点
二、稳岗支持政策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引用自《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第一条第7点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并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引用自《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一条第5点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此前已按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引用自《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第一条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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