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办公用房购买意向的公告

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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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人”)委托,拟转让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办公用房,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转让公告:

一、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办公用房位于高新南区科技南路与高新南环路交汇处,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11年8月18日起至2061年8月17日止);拟转让总面积约7万平方米,单层面积约2600平方米,层高约4.2米;均以毛坯、现楼交付。

二、购买主体资格条件

(一)购买主体须为市政府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高科技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创新型中小企业及相关企业。

(二)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有关规定,进入高新区的企业或者项目,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项目;

2.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

3.为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或者机构。

(三)多层或整层购买的企业优先。

(四)已入驻投控产业园区的企业优先。

(五)购买主体还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购买主体申请方式

(一)提交书面资料:有意向的购买主体请前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3栋营销中心向本公告人提交以下书面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1.意向购买申请表;

2.购买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购买主体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转让人的其他要求补齐相应申请材料。

四、其他

(一)销售热线:0755-86699999

(二)公共邮箱:chanyezhaoshang@szbay.com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docx

附件2: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办公用房意向购买申请表.docx